境條件
參比大氣條件
傳感器的參比性能試驗應在下述參比大氣條件下進行:溫度:18 ℃~22℃;
相對濕度:60%~70%;
大氣壓力:86 kPa~106 kPa.
一般試驗大氣條件
當傳感器不可能或無必要在參比大氣條件下進行試驗,推薦采用下述大氣條件:溫度:15 ℃~35℃;
相對濕度:30%~85%;
大氣壓力:86 kPa-106 kPa.
注:在每項試驗期間,允許的溫度變化每小時不大于1℃
試驗原則
被試傳感器在符合規(guī)定條件下,給傳感器施加不少于3次的預壓,使被試傳感器壓力升到測量上限值,待壓力穩(wěn)定后降壓,返回零點,然后在包括傳感器測量上、下限的全量程范圍內(nèi)選擇均勻分布的6個~11個試驗點進行,測量與輸入壓力點對應的傳感器輸出,并且重復3次或3次以上的升、降壓校準循環(huán)。
通過上述試驗獲得的數(shù)據(jù),按附錄A的計算方法可確定下列靜態(tài)性能指標。
零點輸出(Yo)
所加被測量為零時傳感器的輸出值為零點輸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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